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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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遴选的工作通知
作者:
编辑:人力资源部
来源:
日期: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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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本年度选派对象遴选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近2年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遴选范围

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汽车、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海洋装备、先进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学科专业,重点支持计算机类专业。


三、推荐名额:

(一)二级单位推荐名额。每个教学单位至多推荐2人计算机类人才不占用指标)。

(二)学校推荐。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文件要求,除计算机类人才外,学校至多推荐2名人选。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通知要求,填写附件《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提交单位审核。

(二)二级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后于2022年5月 911:00前将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三)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

(四)组织召开推荐会。学校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开展遴选工作。

(五)对拟推荐对象公示。学校对拟推荐对象材料公示3天。

(六)行文上报。对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材料上报至主管单位。

(七)签订协议。根据最终下文批复的情况,入选的申报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

五、其他要求

(一)教育部面向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西部地区,专项培养高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师和师范类院校科学教育专业教师。其中,高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师须从《西部高校计算机类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中选择访学导师。

(二)访问学者申请者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主页“访问学者导师信息”数据库中查询接受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从下拉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为提高录取率,建议访问学者申请者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

(三)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六、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 911:00前,将申报人推荐材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一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1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4077871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谢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2290552。


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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