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5月27日晚,电子工程系党员先锋队应邀到独秀书房参加“尚法百年路,护航新征程”活动。本次活动由院图书馆彭薇老师和先锋队指导老师池锴带队,学院机关二工会代表、党员先锋队代表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共同参加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由广西嘉禾律师事务所的秦子琪律师担任主讲,尚法大讲堂以“孩子在校园里的那些事”为话题,从“财产损害及责任承担”、“人身损害及责任承担”、“身心健康损害及责任承担”以及“赔偿项目及标准”四个方面进行普法。通过典例分析如“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到“各类赔偿金”的法学理论和适用范围,讲述了“责任主体”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并基于法律的概念阐述了不同案件对责任主体的认定方法与法律约束。秦律师引经据典,层层深入,给队员们展现了清晰的脉络。
通过本次讲座,队员们学会从法律角度分析校园内部分事例,同时对责任主体有了新的认识,强化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加强对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解。